管窑镇人民政府防汛紧急安全转移撤离告知书
防汛紧急安全转移撤离告知书
全镇广大群众:
近期正值汛期,根据最新天气预报,我县今晚有大暴雨,过程雨量100mm-250mm,并伴短时强对流天气。为落实“安全第一,避险为先”的总体要求,依法减灾避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请居住在防汛隐患区域的群众在接到镇村两级的避险通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应法规的要求,第一时间抵达避险点,合理避险。
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受自然灾害危及人员应当服从镇政府及村“两委”的统一指挥和安排,配合应急避险转移。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可以依法采取措施,强制带离危险区域。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对擅自返回危险区域的人员,经劝导仍拒绝离开的,可以依法采取措施,强制带离危险区域。对妨碍应急避险转移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政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如遇紧急情况,请拨打镇工作组值班电话(7492001)。
请您积极配合镇政府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管窑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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