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全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运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6月21日,蕲春县烈士纪念设施核查整治工作会议在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就非法侵占县烈士陵园土地等问题进行督办落实。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朱朝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级领导邓凌文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报省厅核查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情况,解读《全县烈士纪念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整改工作表态发言。
为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核查整治工作,实现我县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管理,朱县长要求,一是要讲政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要明节点,相关职能部门要协作配合,确保8月底前完成非法建筑物拆除任务,9月底前完成陵园院墙、植被、道路、门卫室等恢复工作;三是讲情怀,要站在方便群众的立场,主动与周边居民、镇村及第三方公墓经营公司对接,提前做好进出路口规划设计等工作,防止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到位造成其它问题。
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自规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漕河镇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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