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蕲春县快递物流业消费者投诉受理渠道的通告
关于蕲春县快递物流业消费者投诉受理渠道的通告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现将我县快递物流业消费者投诉和申诉受理渠道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广大用户在快递物流服务过程中遇到各种服务问题,如快件丢失、损毁、服务态度差、未按姓名、地址投递、乡镇网点违规收费等现象。
二、投诉要求
有明确的投诉人和具体的事实根据;
投诉人是与投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收件人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
投诉人向快递、物流企业投诉后未得到答复,或者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
消费者投诉时,要提供与投诉事件有关的有效信息,包括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寄件号码、寄件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地址;申诉时要提供申诉诉求、理由、相关证据、企业对投诉处理的结果等。
三、常用快递公司官方客户投诉电话
1、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EMS)11183/11185;2、顺丰速运95338;3、京东快递950616;4、德邦快递95353;5、中通快递95311;6、圆通快递95554;7、申通快递95543;8、韵达快递95546;9、极兔速递956025;10、菜鸟驿站9519666.
四、县交通运输部门受理投诉方式
拨打蕲春县交通物流发展局监督电话:0713-725265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来信投诉,地址:蕲春县蕲春大道95号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
蕲春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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