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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蕲春县快递物流业消费者投诉受理渠道的通告

蕲春交通2024-06-21 10:02:5781

关于蕲春县快递物流业消费者投诉受理渠道的通告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现将我县快递物流业消费者投诉和申诉受理渠道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广大用户在快递物流服务过程中遇到各种服务问题,如快件丢失、损毁、服务态度差、未按姓名、地址投递、乡镇网点违规收费等现象。

二、投诉要求

有明确的投诉人和具体的事实根据;

投诉人是与投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收件人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

投诉人向快递、物流企业投诉后未得到答复,或者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

消费者投诉时,要提供与投诉事件有关的有效信息,包括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寄件号码、寄件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地址;申诉时要提供申诉诉求、理由、相关证据、企业对投诉处理的结果等。

三、常用快递公司官方客户投诉电话

1、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EMS)11183/11185;2、顺丰速运95338;3、京东快递950616;4、德邦快递95353;5、中通快递95311;6、圆通快递95554;7、申通快递95543;8、韵达快递95546;9、极兔速递956025;10、菜鸟驿站9519666.

四、县交通运输部门受理投诉方式

拨打蕲春县交通物流发展局监督电话:0713-725265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来信投诉,地址:蕲春县蕲春大道95号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

蕲春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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