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举办新疆籍进城务工经营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活动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6月15日蕲春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开展新疆籍务工经营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暨政策法规”培训。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新疆籍务工经营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活动。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和湖北新疆工作组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就相关政策法规做了宣传讲解,就具体事项情况做了相关通报。
通过学习培训,参训人员更加深刻认识到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了使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同时学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经营中,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合法依规经营,加强与身边群众交流沟通,增进相互了解,为推进蕲春县民族团结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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