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法好“枫”景】攥指成拳!合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为加快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6月4日,蕲春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
党组书记、院长王松林参加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龚腊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慧超,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雷卫东、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学军,以及部分院机关、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考核指标有哪些短板弱项?自我评价怎么样?
如何围绕“1+6+N”主题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目前已经完成了哪些内容?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有什么亮点做法?
六个基层法庭庭长依次汇报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推进情况。王松林就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等方面与法庭庭长进行了深入交流。
王松林围绕如何打造蕲法好“枫”景,提出三个方面要求: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必要性
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司法理念、推进共同缔造、促进诉源治理工作的的现实需要。
二、明确任务,牢牢把握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方法路径
一要紧盯“一个目标”。要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着力点,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低成本、高效率化解,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二要做好统筹安排。既要突出重点,也要兼顾全面,6个法庭都要积极参与到“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来,通过创建提升法庭整体工作水平。三要严格创建标准。要紧紧围绕“1+6+N”工作要求,抓好6大方面、20项考核项目的细化分解,积极向满分进军。四要做好自我评价。要未雨绸缪、善思善谋,找准短板弱项,及时进行请示汇报,提前做好资料整理,确保考核筹备充分、有条不紊。
三、力争出彩,确保圆满通过“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验收
一方面,每个法庭都要有创建的路线图,既要抓好共性考核目标的推进落实,又要因庭置宜,抓好特色亮点的挖掘打造、经验总结,真正做到“一庭一亮点、一庭一成效”。一方面,要有真抓实干、勇敢破难的态度决心,积极与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推动建立诉源治理新机制、新做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特色品牌。
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
蕲春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诉源治理、能动履职,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解纷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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