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纪委监委网站报道蕲春:做实做细澄清正名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要及时清除杂草,清理禽畜圈舍,搞好环境卫生才能有效预防蜱虫的孳生……”近日,当蕲春县狮子镇纪委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镇胡敬冲村开展回访时,该村党总支书记叶玉芳正顶着炎炎烈日,上门入户向村民宣传蜱虫预防知识。
而在两个月前,叶玉芳却因为一封举报信背起了沉重的心里“包袱”。今年4月份,该县狮子镇纪委收到举报,反映叶玉芳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该镇纪委通过走访群众、个别谈话、调阅账本等方式,深入调查核实后,查明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
“虽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但面对不明实情的村民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实话心里多少会感到有些委屈,干工作也总有点不得劲……”叶玉芳坦言,在得知自己被举报后,很长一段时间,她感到十分焦虑和委屈。
应该还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为了及时消除不实举报对干部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该镇纪委在调查核实完毕后,前往胡敬冲村召开澄清正名大会,邀请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现场公布调查结果,为叶玉芳公开澄清正名,并宣传信访举报政策法规。
近年来,蕲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失实举报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将澄清正名工作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抓手,按照“谁承办、谁澄清”的原则,建立“承办部门申请—信访部门研判—委领导审批”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综合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澄清正名,帮助他们卸下包袱、消除影响,重燃干事激情,充分释放“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强烈信号。
同时,为防止“一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还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澄清效果回访,及时了解被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生活状态等情况,帮助其解开心结,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并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加强教育引导,真正让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今年以来,该县共为1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开展澄清效果回访10次。
“及时开展澄清正名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 体现了组织的关心关怀,目的是让干事者流汗不流泪、让担当者吃下‘定心丸’。”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常态化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澄清正名跟踪问效,通过因案施策、因人施策定期开展回访,加强思想教育,持续提升澄清正名的正向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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